近日,我院与“肿瘤的基础研究”等六个科学研究课题组长(PI)签订《福建中西医结合研究院科学研究课题组长聘任书》,标志着我院正式全面启动科学研究课题组长负责制(PI制)。这是我院本着“激发科研人员活力,营造科研创新环境”的原则,进一步推动科研管理体制创新,改革科研人员团队组织形式而开展的科研管理模式改革,旨在强化科学研究的团队作用,提高和发挥科研的整体优势,促进全院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
为更好地推行课题组长负责制,我院早在2012年就开始开展调研工作,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中西医结合研究院实行科学研究课题组长负责制初步方案》。2013年初,根据《实行科学研究课题组长负责制初步方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课题组长的遴选工作。根据“自由竞聘,双向选择”的原则,在全院遴选出学风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的专家担任课题组长,跨学科、跨科室组织形成了刘献祥教授为组长的中西医结合骨性关节炎与骨质疏松症的基础、临床与药物研究团队,彭军教授为组长的肿瘤的基础研究团队,洪振丰教授为组长的中医药防治脂肪肝、肝癌的基础研究团队,吴锦忠教授为组长的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及作用机制团队,郑国华博士为组长的脑卒中与冠心病的临床研究团队和廖联明博士为组长的肿瘤学团队等共六个科研团队。
《实行科学研究课题组长负责制初步方案》对课题组长和课题组团队成员及课题组的考核作了详细规定:1.关于课题组长:受聘任的课题组长将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工作,包括制定团队研究方向,落实课题进度和目标完成;负责安排团队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分工,负责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组织撰写并及时发表科研论文;组织申报各类科研奖项和专利;负责课题组内各种利益的分配,包括科研业绩津贴、科研奖励等;负责科研成果的分享,包括论文、专利和成果的署名等。2.关于课题组团队成员:课题组团队成员将服从课题组长的安排和管理,完成承担的科研任务,并有权依据自己的贡献分享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和申报成果;有权分享科研业绩津贴和科研奖励;有权对研究方案和计划以及技术路线提出合理化建议。3.关于课题组考核:根据各课题组的实际人数,需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包括SCI源期刊论文、成果等。研究院将对考核任务完成出色的课题组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推行课题组长负责制,将营造我院良好的科研创新环境,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力争多发表高影响因子的SCI源期刊论文和多获得高层次的科研奖项,为2015年研究院成立10周年献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