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4来源:中西医结合研究院

各相关科研平台、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校中医药领域基础研究和技术自主创新,发挥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的资源优势,促进校内科研平台建设,经各相关平台推荐,形成了我校2018年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请科研平台根据拟定的申报指南,做好开放课题的申报组织工作。申报平台及申报指南不能更改。

(二)平台所在单位立项资助的经费额度不能超过科研处下达经费最高额度,并认真编写开放课题经费预算及其计算依据。

开放课题申请原则:1.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开放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厅局级科研平台开放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2.开放课题资助经费直接用于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即直接研究经费,不做间接经费或管理费的预算。

(三)课题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研究经历和科研基础,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能保证为本课题投入必要的研究时间。课题组成员必须由从事相关领域理论研究的人员组成。原则上各平台主要成员不参与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的申报。

(四)本次招标课题研究内容按照通知的选题方向范围和相关要求,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

(五)课题立项应经平台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

(六)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七)课题发表相关成果需注明项目基金来源:福建中医药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并注明平台名称(中英文)。

(八)原则上2017年已经立项开放课题的科研平台,2018年度不再资助立项平台开放课题。如因学科发展需要,可由平台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报程序

(一)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由各相关平台自行组织,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请各相关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各相关单位(平台)发布开放课题申报通知→各平台所在单位汇总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课题并公示→相关单位报送材料至科研处备案。

(二)开放课题申报由各平台自行确定开放课题的申报指南,自行招标,自主立项,科研处备案后按校管课题统一管理。各相关单位和科研平台应切实根据平台研究任务属性和科研方向,按照报送的申报指南,自行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工作。

(三)请各平台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开放课题申报受理, 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开放课题的评审、公示、立项,并将《福建中医药大学2018年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和《福建中医药大学2018年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汇总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四)请申报人直接与本单位(平台)联系。

 

序号

所属平台

所属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

中药药理(细胞结构与功能)实验室(三级)

中西医结合研究院

林婧

22861157

1023417403@qq.com

2

中药生药学实验室(三级)

  

 

附件:

1.福建中医药大学2018年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2.福建中医药大学2018年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申请书

3.福建中医药大学2018年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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