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2023—2024学年度福建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活动,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秉承“大医精诚,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全力聚焦“一流大学”建设目标,按照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和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谋划部署,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持续完善党政领导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群团组织和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师生医护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工作部署,审定相关事宜,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总体工作规划,在行政办公会、党务工作会等全校性会议不定期听取、研究和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强对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二)完善清单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的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定期逐项检查,查缺补漏。及时向全体教职工和社会发布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学科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事项,不断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学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责任,细化具体条目,确保信息公开不打折扣,不断提高公开质效。
(三)注重平台建设。强化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学代会等信息发布工作,设立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开展“校长午餐日”“校领导接待日”等活动,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详细了解青年干部、教师、高层次人才、科研人员以及学生的相关意见建议,梳理问题清单,形成调研报告,及时回应师生诉求,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和师生参与学校事务的积极性。强化学校官方和学生团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自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及时公开和推送热点焦点信息,搭建起学校与广大师生和社会的沟通桥梁,促进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化和常态化。
(四)严格保密审查。在强调信息公开重要性的同时,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福建省国家保密局对学校保密工作自查自评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形式
1.学校网站。一是优化学校网站主页建设,在学校网站(//www.umecoins.com/)主页开设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网等专题网站,开设学术动态、学校新闻、学院新闻、公告栏、公示栏、招生就业、人才招聘、合作交流等专栏,及时向师生和社会发布公开事项。二是通过OA系统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学校工作部署、党委常委会纪要、校长办公会纪要、行政办公会纪要、学校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等。本学年,累计OA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传递各类信息1800余条,下发党委常委会纪要43份,发布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6份和行政办公会会议纪要35份。三是继续加强福建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fjtcm.edu.cn/)建设,及时全面发布各类信息。本学年,发布了《福建中医药大学2022—2023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支撑数据》《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3年度)》等社会和师生重点关注的事项。
2.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发挥“福建中医药大学”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矩阵作用,面向师生和社会发布学校权威信息,并针对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本单位网上热点理性发声。本学年,开设“主题教育”“本草‘廉’心”“媒体福中医”“每日一药”等栏目,共推送了1000余篇图文信息和100余条视频信息,精品图文以及视频阅读量破490万,粉丝量达11万。
3.新闻发言人。围绕学校着力推进的重要工作,组织新闻媒体来校采访,回应社会公众和师生医护员工关注的敏感问题,确保对外宣传的权威性,扩大和丰富校信息公开的形式与内容。
4.信访接待。坚持校领导接待师生员工制度,设立纪检监察信箱、征求意见箱,及时答复和解决相关问题。本学年,举办8次“校长午餐会”、9次“校领导接待日”,受理各类信访121件,办复率达到100%。
5.校情校务通报咨询。利用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党务工作会等各类会议定期通报学校有关重大事项。坚持每年向党外人士、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校工作。
6.学校广播电视台、校报。本学年,校广播电视台精心打造《新思想大宣讲》《锦书阅闻》《帛书颂贤》《山川往迹》《俗世灯火》《信笺有声》《悬壶药渊》《时闻观察》《聊聊福建那些事》《经典诵读》等节目。累计播放了220期节目。出版校报4期,充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7.党外人士民主监督。召开学校工作通报会和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无党派人士对学校工作和校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学校重大文件出台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交流的方式,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建议;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列席重大会议,如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会议、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的重要会议,邀请党外人士参与招生、人员招聘等工作关键环节的民主监督,积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作用。
8.校、院(处)信息公开栏。设立校、院(处)信息公开栏,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在校、院(处)信息公开栏上予以公示,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9.学生参与。组建“河洛帮帮团”了解学生诉求,定期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倾听学生声音,帮助学生解决诉求。设立以“帮助学生成才,解决学生困难,方便学生办事,维护学生权益”为目标的学生服务中心,聘请学生加入服务团队,在为广大学生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的同时,让学生熟悉教学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流程。通过硕博士论坛理事会、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等组织及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为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学生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学生全程参与学校审核评估、专业认证、教学标兵(新秀)遴选、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奖助学金评选等重要工作。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4〕1号)等文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依法主动公开招生信息,大力推行招生“阳光工程”,让考生及时了解各批次招生流程、志愿填报时间及办法、投档和录取的规则及结果、未完成计划志愿征集办法、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等应知须知的相关信息。
(1)本科生招生方面。一是在学校门户网站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fjtcm.edu.cn/)和招生办微信公众号(fjtcmzsb)中及时公布了《福建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等重要信息。二是学校组织招生宣传组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共开展59场招生宣传活动,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广泛宣传招生信息,细致开展志愿填报指导。同时,通过电话咨询热线、网络咨询平台等方式为考生与家长提供高考咨询服务。三是在招录期间实时发布各批次的录取时间、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录取通知书的邮递情况等考生关注的信息。2024年招生考试工作过程中,我校未发生违规事件,未收到任何申诉。
(2)研究生招生方面。一是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在学校门户网站研究生院招生专栏(https://yjsy.fjtcm.edu.cn)中及时公布《福建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福建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福建中医药大学接收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等招生公告100余条,及时发布招生政策、年度招生简章、推免工作公告及推免生公示、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情况、复试录取相关公告及复试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等社会公众关注信息,并提供招生政策各项解读以及常见问题的解答。二是公开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等咨询渠道,并在各类招生文件、材料的显著位置中写明咨询申诉方式。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一是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2024年度福建中医药大学(汇总)单位预算公开》《2022年度福建中医药大学(汇总)决算公开》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二是将《财务工作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向教代会详细说明决算情况和预算编制的方案。三是严格执行《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学杂费缴费管理办法》,健全收费公开制度。在财务处网页和微信公众号上开设项目经费、个人工资、学生收费等查询栏目,公开各种财务制度、规定及办事流程。发布《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收费项目公示表》,并在校财务处大厅及生活区学生服务大厅电子屏上滚动播出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收费投诉电话等信息。未经公示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绝交纳。四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福建省财政厅有关集中采购各项规定,不断完善采购机制,规范采购程序,积极贯彻推行省政府采购网上***息系统和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提高采购透明度。本学年,共举办了35场招标采购,发布各类招标公示、公告70次。
3.组织人事信息公开。依托学校网站、组织部网站、人事处网站、校内OA系统、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做好学校组织人事及师资信息公开工作。凡涉及重要人事任免、职务晋升、人才引进、人员招聘、评优推荐等工作,均坚持事前信息公告、事中过程公开、事后结果公示,确保组织人事工作各项程序严格、规范、透明。本学年,公示提任处、科级干部信息26人次,发布人员招聘信息15条,教师资格认定与师资培训信息26条,评优评先和各类人才项目推荐信息77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46条,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信息4条,各项规章制度14条,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信息3条。
4.基建修缮项目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福建中医药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公开招标投标全过程。本学年,学校累计公开发布基建修缮项目招标、中标信息62条,完成基建修缮招投标项目9个。其中,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发布招投标信息35条,完成社会公开招标项目10个;在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招投标信息25条(校外招标信息校内同步发布),完成校内公开招标项目7个。此外,项目进场施工前,通过学校公告栏、工地周围公告牌对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施工单位、施工工期等信息进行公开,并适时公开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明确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公开受理的相关信息。本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医护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
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专栏开设信息公开监督投诉受理的渠道,确保在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评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支持,本学年度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取得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将信息公开的理念融入到各部门、单位工作方方面面。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实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务信息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公开内容并逐步形成工作规则。
福建中医药大学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