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预毕业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和发表学术论文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2

 

关于做好2024半年预毕业研究生参加

学术活动和发表学术论文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学历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和发表学术论文规定》和《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基本要求》,为做好2024半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历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要求

(一)预毕业学历统招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次数不少于30每学年不少于10

(二)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主讲一次讲座(开题、预答辩等除外)

(三)同力研究生不需要填报学术活动情况。

四)境外研究生按照《福建中医药大学境外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办〔201929号)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一)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基本要求》文件要求。

(二)知网、万方和维普三大数据库网络首发,视为已见刊

三、报与审查

(一)研究生需要登记学术活动和发表论文情况(研工管理-综合素质-维护成果信息),其中学术活动由学科学位点秘书审核;发表论文情况由导师审核。

(二)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在“学位管理-维护科研成果审核申请”对学术活动情况和发表论文情况进行填报并提交。

(三)各学科学位委员会秘书应对研究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四)研究生院将对研究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

(五)复核通过后,研究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声明表》。《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声明表》作为学位申请材料。

(六)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研究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材料填报审核时间

开展时间:即日起,截止202411262359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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